山东新豪克轮胎有限公司
子午线轮胎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本次公示拟报批的《山东新豪克轮胎有限公司子午线轮胎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具体见本网站附件。
山东新豪克轮胎有限公司子午线轮胎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
山东新豪克轮胎有限公司子午线轮胎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新豪克轮胎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6月5日